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舟政发[2008]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我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解决环境突出问题,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度减排任务。经省核查,核定我市2007年度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6年削减5.07%,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6年削减3.79%,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年度削减率均列全省第4位。
根据《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7〕63号)要求,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对各县(区)政府及市属有关单位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各县(区)政府及市属有关部门均基本完成减排年度任务。依据考核成绩,并经综合评定,2007年度减排工作考核优秀的是:岱山县政府、普陀区政府、舟山朗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良好的是:定海区政府、嵊泗县政府。减排工作贡献较大的市属部门是: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城建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水务局、市电力公司。市政府决定对上述单位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