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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2.加强“菜篮子”产品的检测,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蔬菜基地和蔬菜批发市场、城乡农贸市场、超级市场、配送中心上市蔬菜农药残留抽样检测;加强对畜禽疫病的检疫,特别是对生猪饲养中使用“瘦肉精”等添加剂要严格检测监管;加强对水产品市场销售环节中各类添加剂的检测监管。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措施,把好市场准入关,确保生产和经营的“菜篮子”产品卫生安全,市和县(区)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菜篮子”有毒有害商品的查处力度。

  3.继续整顿和规范“菜篮子”产销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市、县(区)经贸部门都要按规范要求对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检查监督,对不符合生猪屠宰要求的场,要采取整顿、撤并等形式加以规范或整合;继续做好市外生猪定场调运前的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调运管理;继续贯彻全省豆制品、豆芽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对豆制品、豆芽产销秩序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同时,加强对酱油、食醋等食品的检查监督,对进入市场的上述产品都必须全部达到QS认证,确保市场安全准入。

  (三)培育、扶持“菜篮子”产销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实现产品产业化经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多种形式的“菜篮子”产销合作经济组织,为菜农、养殖户排忧解难,促使千家万户小生产和社会大市场连接,切实解决“菜篮子”产品“卖难”问题。

  (四)加强“菜篮子”信息预警工作,搞好政府宏观调控。有关部门要做好“菜篮子”产、供、销和质量安全检测的信息收集、分析、传递和发布;根据“菜篮子”商品的供求态势,及时做好“菜篮子”主要商品的储备工作。各级政府要在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或旱、涝、台风、暴雨、暴雪等灾害天气,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及时予以调控,确保市场供给和价格稳定。

  三、 “菜篮子”产销扶持若干政策

  (一)关于钢质大棚补助政策。为发展保护地设施栽培,提高蔬菜生产的科技含量,今年全市计划发展标准蔬菜钢质大棚350套,市政府每套补助1000元,各县(区)也要给予资金配套补助。

  (二)关于蔬菜农药残留定性检测试剂的补助政策。全市各县(区)无公害蔬菜基地和蔬菜批发市场、城乡农贸市场、超级市场及配送中心对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定性检测的必要试剂用量,由市“菜篮子”办公室一年分两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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