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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株政办发〔200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局委办和直属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株洲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株洲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3月15日)

  为做好2007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2007年度地质灾害预测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四种类型。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和气候条件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和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南部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较为发育,危害严重;在时间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汛期。
  (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1、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炎陵县霞阳镇、鹿原镇、水口镇、下村乡、中村乡、策源乡;茶陵县小田乡、湘东钨矿、严塘镇、尧水乡、秩堂乡、潞水镇;攸县东部的峦山镇、黄丰桥镇、漕泊乡、柏市镇;醴陵市黄獭嘴镇、浦口镇、官庄乡、南桥镇、沈潭镇及贺家桥镇;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芦淞区南华-枫溪港一带。尤其应注意的是,在炎陵县的西部和南部地区、茶陵县的西部和中部地区,在集中降水期可能出现群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城镇、乡村建设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重要因素。在矿山集中开采区,有大量不合理堆放的弃渣,极易产生泥石流、矿渣水石流和滑坡,如茶陵湘东钨矿、湘东铁矿、醴陵潘家冲铅锌矿等矿山。公路、铁路旁高陡边坡和高坡降冲沟等部位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高发地段,如106国道炎陵-茶陵段,醴茶铁路茶陵段、醴陵船湾一带。对于正在改建的省道S313醴陵至株洲县段、S320界化垄至茶陵段和S321睦村至炎陵段,施工过程中极易诱发崩塌、滑坡,应严格按规程施工,在搭建工棚等临时生产生活设施时应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山区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采石场、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灌)水渠等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应加强监测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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