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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正副市长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正副市长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株政发〔20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株洲市人民政府正副市长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监督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株洲市人民政府正副市长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责任领导

  责任项目及内容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陈君文

  1.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严格按照中发〔2005〕3号文件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督促责任部门落实市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3.抓好市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查和总结年度内执行责任制情况,并按规定时间(12月25日)书面报告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的正职廉洁从政。
  5.协助、指导开展对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督促、指导完善行政监察工作机制、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抓好全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
  6.年度内,组织市政府中心学习组学习反腐倡廉理论一次,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两次,讲授廉政党课一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群

  1.督促责任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探索公务消费接待制度改革,完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和专贷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
  2.督促责任单位抓好公务接待管理情况的专项督查。
  3.督促市政府办加强对本地党政部门驻外地办事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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