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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区域卫生规划(2006-2010)》的通知


  2005年株洲市社会医疗机构设置数目表
单位株洲市卫生局芦淞区卫生局荷塘区卫生局石峰区卫生局天元区卫生局合计
基数210家42家77家45家26家400家


  (五)个体诊所、门诊等社会医疗机构的设置,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至1万人或按服务半径1公里设置1处。
  第二十三条 农村医疗机构设置。
  (一)五县(市)设置一所综合性医院和一所中医院,其120急救站依附一家医院设置。各县(市)设置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根据本规划要求,依法适度审批。
  (二)乡镇卫生院按照中心卫生院、防治结合型卫生院、防保型卫生院分类管理和建设。各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主办的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不重复设置,“拆扩并”后的卫生院分院、医疗点的人、财、物由其主管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建设,全市设置中心卫生院29家。各中心卫生院应设有符合标准的隔离病房,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农村个体诊所、门诊等社会医疗机构设置参照本规划《城区社会医疗机构设置》要求设置。
  (四)各行政村原则上设置一个卫生室,面积较小或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邻近村可联合设置。实行乡(镇)村一体化管理,在乡(镇)卫生院领导下开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第二十四条 医疗急救资源配置。
  (一)构筑全市医疗急救服务网络,提高承担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实现医疗急救的功能完善和高效覆盖。
  (二)完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隶属市卫生局管理,承担全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调度工作,坚持“就近、就专业、就病人自愿”原则,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整合急救资源。
  (三)建立健全以“120”为中心的全市医疗急救网络,建立以应急救援中心、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单位为一体的应急救治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120”医疗急救中心的服务和指挥调度功能。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在城区不同方位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综合医院建立市医疗急救分站,使城区内医疗急救服务半径缩短到3-5公里,平均反应时间缩短到7-9分钟。
  (四)各县分别在县级医院建立县“120”急救站,在各乡镇卫生院建立医疗急救点,使医疗急救网络覆盖到每个乡镇。
  (五)在市二医院设置株洲市传染病区,五县(市)在人民医院内设置传染病区,依法承担传染病救治义务,并负责辖区内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应急能力。
  第二十五条 采供血机构设置。
  (一)设置株洲市中心血站,并下设醴陵、攸县分站。
  (二)为保证辖区内临床用血需要,市中心血站可以在株洲县、茶陵县、炎陵县人民医院内设置储血点。储血点应当具备必要的储存条件,以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第二十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
  (一)设株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株洲市公共卫生监测中心)。其职能是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
  (二)各县(市)区设置1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本辖区范围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负责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防保组)和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业务考核。
  (三)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防保组。
  (四)在炎陵县设置麻风病防治机构(株洲市皮肤病防治所),负责辖区内麻风病防治具体工作。
  (五)根据血防体制改革要求,在血吸虫病疫区村设置血防室。
  第二十七条 妇幼保健机构设置。
  (一)设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其职能是负责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并以妇女儿童健康、生殖医学为重点专科,同时负责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要在新生儿疾病的治疗和妇科微创手术方面形成重点发展方向。可整体搬迁市一医院原址,扩大规模后组建成为株洲市妇女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中心。
  (二)各县(市)设同级妇幼保健院一个,各区设同级妇幼保健所一个,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妇幼保健工作。
  第二十八条 职业病防治机构设置。
  设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其职能是负责全市职业病防治和劳动卫生现场监测工作,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抓好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二十九条 卫生监督机构设置。
  设置株洲市卫生执法监督处,各县市区设同级卫生监督所。其职能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执法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母婴保健、传染病防治、采供血等综合监督执法具体工作。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进行卫生监督,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负责对下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三十条 卫生信息服务机构设置。
  以市卫生信息中心(在市医学科技情报研究所基础上组建,本规划期内完成)为主体,辐射全市各级卫生机构,形成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医学技术、医院综合、网上医院等综合的信息服务网络。2010年前全市实现医院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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