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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2006年金融支持全市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巩固健全中小企业和农村企业贷款担保服务体系。支持建立为县域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贷款担保机构,允许将土地、房产、有价证券等实物资产作为担保基金,充实担保公司的实力。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民营担保公司的合作,尝试开办以自有动产、有价证券以及专利权、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作抵(质)押的抵(质)押贷款业务。

  (三)不断完善信贷激励与约束机制。继续实施信贷投放的正向激励政策,组织开展信贷评先活动,对信贷营销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建立对诚信单位的信贷支持机制,对被评为诚信企业、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社区的单位,各金融机构要在扩大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下浮和降低服务收费等方面重点倾斜。

  三、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动信贷资金有效投放

  (一)鼓励和支持信贷渠道的多元化。支持成立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不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使合理的民间借贷成为合法金融的有益补充。严禁非法集资活动,对非法集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二)继续落实政银企协作机制。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向各级党政部门的定期汇报沟通制度,协调解决金融机构在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搭建银企协作平台,强化互助协作,落实全市第五届中小企业信贷洽谈会暨首届非公有制经济信贷洽谈季的各项工作,加强督办,促使信贷资金尽快到位。

  (三)加大货币政策执行的督导力度。针对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人民银行要采取下发信贷指导意见、召开金融机构及其信贷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约见谈话等形式予以解决,促使信贷资金在企业、行业间合理投放和有效配置,增强人民银行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实施的效果。

  (四)不断优化信贷投放环境。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部门对金融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深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澄清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的底数,配合各级政府开展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不断完善信用教育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全市广泛开展社会信用宣传专题活动,定期对失信单位和个人“黑名单”进行曝光,对守信“红名单”在新闻媒体进行表扬。继续开展“信贷诚信企业”和“信用乡(镇)、村(社区)”评选活动,扩大创建面,严把评审关,共同推进“信用岳阳”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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