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对优势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快工业强市进程。对我市重点发展的石化、造纸、电力、医药和机械、再生资源、食品饲料纺织六大产业集群的技术改造和新上项目,各金融机构要继续尽量满足其项目资金和流动资金的信贷需求。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发展有潜力、管理较规范、还贷守信用的县域科技型、外向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款审查、信用评级、抵押担保、资金定价等信贷管理制度,及时给予合理的信贷支持,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市商业银行要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支持城市建设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城市银行的作用。
(三)积极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落实对弱势群体的信贷扶持政策。各有关银行要按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的要求,加强与相关担保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合理确定担保倍数,扩大贷款对象范围,建立区别于其他商业性贷款考核制度的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考核制度。在操作规范、勤勉尽责的前提下,有关银行小额担保贷款可不纳入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考核体系,不影响经办银行和信贷人员的年终评比、奖励和晋级。助学贷款主办银行要严格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简化审贷程序,提高审贷效率,保证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稳妥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四)鼓励发展消费信贷业务,防止产能过剩可能带来的信贷风险。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消费领域的信贷投入。要合理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普通商品房的建设与消费,加大对自住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控制投资性购房贷款,促进住房价格基本稳定和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信贷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增长的作用,积极开发有基础的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加大对农户住房、大宗农机具、大额耐用消费品、就医、助学等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信用卡消费,更好地满足多种层面的消费信贷需求。同时,各金融机构要防止信贷资金流向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业和项目,有效防范产能过剩可能带来的信贷风险。
二、创新信贷管理机制,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一)建立完善适合中小企业和“三农”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各金融机构要简化贷款手续和程序,适当降低中小企业、“三农”贷款的准入门槛,在积极向上争取贷款规模和审批权限的同时,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贷款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对还款有保障、经营业绩良好的优质中小客户,要继续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的授信管理方式;对暂时达不到信贷条件的有潜力企业,要积极运用资金定价手段覆盖贷款风险;要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要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手段,积极为企业提供资金、结算、汇兑、信息、咨询、理财等全方位的服务。优化“三农”贷款管理和农村金融服务,对用于“三农”的贷款,期限设定要与农业生产周期相适应,利率上浮幅度要合理,尽可能给农民利率优惠;要尽快疏通农村结算渠道,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创造条件发行自己的银行卡,并实现与其他银行的互联互通;邮政储蓄要进一步完善邮政绿卡的支付结算功能,实现与银行汇路的互联和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