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6年度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工作实行奖励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6]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促进规模以下中小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工业经济增长速度,壮大工业经济总量,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工作实行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06年底,全市规模工业企业要求达到810户,比上年增加106户。
二、奖励对象
对年终完成了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及作出特殊贡献的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三、考核奖励办法
(一)由市工业经委牵头,会同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年终以市统计局上报的规模企业户数为依据,如完成了目标任务,奖给市工业经委、市统计局各3万元。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不得奖。
(三)对县、市、区的考核,以2005年12月底上报的规模工业企业户数为基数,每新增1户奖励2000元。
(四)对组织实施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另行奖励。
附件:2006年度各县、市、区新增规模工业企业户数目标任务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2006年度各县、市、区新增规模
工业企业户数目标任务
户 数
单 位
| 2005年12月
| 2006年底
|
岳 阳 县
| 60
| 70
|
华 容 县
| 81
| 97
|
湘 阴 县
| 68
| 88
|
平 江 县
| 76
| 95
|
汨 罗 市
| 92
| 112
|
临 湘 市
| 63
| 67
|
岳阳楼区
| 21
| 29
|
云 溪 区
| 51
| 53
|
君 山 区
| 38
| 43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85
| 92
|
南湖风景区
| 14
| 17
|
屈原管理区
| 13
| 16
|
合 计
| 704
| 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