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武警支队负责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突发、群发事件的处理,维持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提供交通工具、劝返传销人员离开岳阳。
岳阳火车站负责协调、调配、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协调铁路派出所配合,确保传销人员安全离开岳阳。
市房地产局负责切实加强对全市出租房屋的管理,全面清理房屋业主出租房屋情况,并造册登记;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业主进行调查处理。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配合做好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市商务局负责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查处直销企业及其分机构、直销员、直销培训员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
市中级法院负责督办、指导传销犯罪案件的审判,针对审判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有关司法解释的建议。强制执行到期未缴纳的传销案件罚没财物。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冻结涉嫌传销款。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打击传销工作专项经费,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打击传销活动举报奖励办法。
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督促指导居(村)委会,将打击传销活动列为居(村)民自治的内容,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通信部门负责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
市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商业银行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对传销组织与传销人员往来帐目和资金进行查询、暂停结算、查封等。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参与解救被困参加传销的学生。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对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进行宣传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市地税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地税部门依法查处传销组织及其策划者、组织者、骨干偷、逃税行为。
市国税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国税部门依法查处传销组织及其策划者、组织者、骨干偷、逃税行为。
市国安局负责对境外或境内外勾结在我市境内从事传销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机构及其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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