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负责防洪排涝工作的行业管理;收集雨情,提供水情、洪水预报;根据调度方案组织制定临时度汛方案,负责所辖防洪排涝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抢险工作,指导重大险情的抢护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内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防汛抗灾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防汛抗灾形势;负责防汛抗灾信息的统一发布;负责市外新闻媒体采访的资格审查、资料发放、采访安排等工作。
市发改委:做好有关防汛建设项目的审查、立项和投资计划的安排工作;协调安排防洪排涝建设、分蓄洪安全建设、水毁修复工程、防汛抢险储备的计划和计内物资。
市工业经委:调配防汛排涝用电负荷;协调搞好成品油供应工作;组织工业企业防洪保安工作;紧急情况时,组织防汛抢险后备队;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灾后生产自救工作;负责救灾防病所需医药器械的组织、储备和供应。
市商务局:负责本系统相关企业的防洪保安工作,督促本系统有关单位做好防汛抗旱的资金调拨、物资储备供应工作,紧急情况时,组织防汛抢险后备队。
市农办:协调洪涝灾情的统计、核报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救灾各项优惠政策建议,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宏观指导。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优先办理防汛抗旱排涝工程征地手续,保障抢险用地;及时做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诱发的山洪地质灾害预测、监测和预防工作,收集并上报有关资料及灾害情况,制定防御预案,落实防御措施。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防灾减灾常识教育工作;搞好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的防洪保安工作,督促教学单位落实非常情况下的人员安全、财产转移措施。
市建设局:协助做好市中心城区的防洪保安工作;负责督促本系统有关单位做好防汛保安工作;做好本系统防汛抢险队组织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督促本系统有关单位做好市中心城区的防洪排涝工作;做好本系统防汛抢险队组织工作。
市财政局:协同市防办及相关部门申报、筹集防汛救灾安置和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会同市防办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
市民政局:会同市防办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救灾和灾民生活救济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偷窃防汛抢险物料、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防汛抗灾的治安保卫工作和防汛网络安全工作;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紧急防汛期间,根据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管制工作。
市交通局、岳阳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负责所辖水路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组织修复水毁公路、桥梁,保障防汛抢险运输畅通;根据市防指命令,组织征调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为抢险救灾服务;负责组织实施水面交通管制,协同做好特别通行证的发放工作。
市卫生局:制定和落实灾区疾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在大洪水后向灾区派遣疫病防治队和医疗队;负责制定救灾防病所需医药器械计划。
市气象局: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实时雨情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
市农业局:做好农业洪涝灾情统计工作,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调运,负责灾区所需生产、生活物资的货源组织和供应工作。
岳阳电业局:负责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和设备抢修;保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用电;负责分蓄洪区电力线路保安及分洪后灾区的电力恢复工作。
岳阳军分区司令部:根据防汛抗旱需要,及时协调组织部队和民兵担负抗洪抢险、营救人员、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汛抗灾任务。
市铁山管理局:负责铁山水库及灌区防洪安全,严格执行市防指调度命令。
市长江修防处:负责组织实施市中心城区防汛抢险工作。
市移动公司:负责所辖移动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移动通讯的通信畅通,保证雨水情自动测报信息传送安全;紧急防汛期内,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移动通讯工具。
市电信公司:负责所辖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文测站、气象台站的电信畅通,优先传递防汛抗灾、水文气象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防汛、水文、气象的各项优惠措施。
市邮政局:负责保障防汛抗灾的邮件传递及邮路畅通。
2.3 组织体系框架图
气象部门:灾害性天气预警
水利部门:洪水预警、工程信息
各县、市、区防指部:雨水灾险情信息
市防办:情况综合、信息分析、洪水预警、上传下达、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