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岳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7]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湖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函〔2007〕16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岳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残联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办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和交办事项。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和要求,负责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宏观指导。
(二)研究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
(三)协调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对各县、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各自责任,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宣传,协助做好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并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健康教育和管理。
市公安局:协助做好城镇人口信息调查,负责参保人员户籍认定。
市民政局: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组织社区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协助做好城镇低保对象身份确认及其参保缴费的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