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
各级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要扎实做好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认真解决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库区移民和城市“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要切实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继续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要妥善安排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帮助解决好吃、穿、住和过冬保暖等问题。
四、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信访和维稳工作责任制,把维护好“两节”、“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加大整改力度,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严防发生越级上访、大规模集访和群体性事件,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影响恶劣的治安问题。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情报信息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紧急突发事件。要提高警惕,坚决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采取有力措施,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要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重点解决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针对重点部位,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坚决将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扎实抓好矿山开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的专项整治。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要加强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营。要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运营状态以及桥梁隧道安全情况的检查监管,严禁超载超限超速,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对客车、轮渡、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旅游项目的设施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要加强森林防火的巡查和管理,严防发生火灾。要加强对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检查和校车的安全管理,全面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深入进行整改。“两节”期间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周密部署,制订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