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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2008年1月12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和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为主体的广大老同志的独特优势,支持和鼓励他们为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不断提高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重任。高度重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要特别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指导他们遵守社会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2004年,党中央和国务院相继颁发了8号、16号文,对新世纪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把关心下一代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部分,提出了明确要求。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指出:“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因此,培养教育好下一代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关系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战略工程,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展,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老同志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把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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