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
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制度修订工作,制定符合当地优势、特色的农产品地方标准和操作规程。通过“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按照“统一组织、全面检测、集中申报、整体推进”的要求,开展“三品”、“中国名牌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工作。鼓励整体认定、连片认定和基地化认定,迅速扩大认证规模,形成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产业化的发展模式,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影响、有品牌、有效益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规模种植基地和无公害生产基地。
(三)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市要在年底前建成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十三个县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主要农贸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基地都要配备速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质量安全自检,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和入市检测。全市逐步建立以市级监督抽检为主、县级例行监测为骨干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生产基地自检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满足各个环节的质量检测需要。
(四)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
县一级农业部门要整合内部资源,尽快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现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化、经常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健全和充实农业执法队伍,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实行执法资格证制度。凡从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考试考核,取得执法资格证件,凭证上岗。
(五)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建设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开展网上服务和综合信息服务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三品认证、检测信息、市场管理等多功能的服务。加强各监管部门的农产品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使我市农产品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
(六)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首先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城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主要农贸市场先行进入试点,并逐步扩大到乡镇和主要农产品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和销毁场地,达到市场准入所需的条件。各县区要全面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属地管理制度、入市查验、产地准出、市场自检、检验结果公示、不合格退市、农产品召回制度和包装标识制度等八项管理制度,确保我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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