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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全市盐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盐业体改平稳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盐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抓好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车建营同志担任组长,成员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盐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盐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盐务管理局局长杨俊礼同志担任。
  2、通力合作,落实责任。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步骤环节多,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做到上下环节沟通到位、部门之间协调到位、步骤程序规范到位、监督公示有效到位。特别在事关工作全局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部门之间要多沟通、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保证上划移交的稳步推进。
  市盐务管理局要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区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完成督促指导及上划接收工作。各县市区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陕盐发55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填写各类登记报表,做到内容真实、资料齐全、数据准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办理上划移交的有关手续。要妥善处理上划移交中出现的各类不稳定问题,及时将矛盾和问题消化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积极做好盐政管理和食盐经营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审核盐业部门报送的上划材料,办理有关手续,积极主动地帮助盐业部门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盐业和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编制、人事、财政、盐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涉及本部门的工作,确保全市盐业系统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资产上划工作按期完成。
  各县市区政府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在资产移交、人员划转过程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确保全面完成盐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3、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一要严格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43号文件精神,讲政治、顾大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二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各县市区盐业单位编制、人员、资产接收上划截止2007年6月30日,人员只出不进。不准借体制改革之机突击进人;不准突击提干、超职数提拔干部;不准违反规定调整工资补贴标准。三要严格财经纪律。各级盐业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停止一切重大资产投资、非经营性资金流转。不准违规调用资金、转移变卖资产;不准发生新的借贷;不准私分钱物、突击花钱;不准私设小金库、小钱柜、账外账;不准新上建设项目。四要严格廉政纪律。各级盐业部门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准借体制改革之机用公款请客送礼、组织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购买、调换领导干部用车。五要严格保密纪律。各级盐业部门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上级同意,任何人不准私自泄露有关体制改革的信息;要妥善保管文件资料,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六要严格工作纪律。各级盐业部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盐行业行为规范》,认真落实省盐务管理局“八不准”的规定,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维护经营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食盐市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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