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实施强龙兴农工程,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深化实施强龙兴农工程,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科学管理能力、产业带动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品牌创建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形成梯队结构、门类齐全、带动能力强、提供就业岗位多的农业龙头企业集群。每年新增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企业5家,到2010年,争取年销售10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5家。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其在推动技术进步和促进产业升级中的带动作用。围绕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开展QS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促进企业从无牌向有牌、从有牌向名牌的转变,建设县级农产品公共品牌,培育一批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产品加工品牌,提高产品质量和公信力。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外资嫁接等途径,从生产经营、产业经营,向资本经营发展,扩大规模,做强主业,提高效益。以项目为载体,整合资源,积极争取在各类经济开发区、园区中设立农产品加工园区。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营销工作,壮大营销主体,培育现代流通业态,优化营销环境,健全营销信息服务机制。做大做强重点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代理配送、电子商务和网上交易,构建农产品大营销、大流通的现代物流体系,提高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继续创造条件,引导工商资本以项目建设、品牌嫁接、股份合作等方式,投资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产业链条的拉长和终端产品价值的提高。大力拓展农业功能,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业服务业和能源农业,开发建设高品位、高质量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有效利用现有农业副产品剩余物和废弃物,发展秸秆气化、农村沼气和其他生物质能,探索能源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四)大力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提升农业外向开放度
把发展外向型农业,作为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和推动农业结构优化的重要抓手,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和出口农产品效益。到2010年,全市外建基地稳定在750万亩以上,主导产业出口产品占全省农产品出口份额有新提高,农产品出口额年均增长15%以上。继续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利用资金、技术优势,外建农产品基地。努力提高农业外拓的质量和效益,重视改善基地的产出能力和效益,积极引导外拓企业规范承包租赁合同,减少季节性、短期性经营面积,增加长期性、稳定性经营面积。转变外拓基地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施外建基地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绿色化和优质化。进一步提升外拓服务质量,加强外拓企业的自我服务能力,在外拓基地较为集中的地区,组建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以主导产业为依托,加快建立优势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着力培育一批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出口主体。健全出口农业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出口农产品档次,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努力实现农产品出口在数量、层次和市场上的新跨越。鼓励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到省外、境外兴办农业企业,利用资本输出地的资源、要素优势,设立初级农产品加工点,把境外资源开发和市内出口基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丰富“走出去”的内涵。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到市外、省外的大中城市乃至境外建立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窗口,开设销售中心,建立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等流通业态,建立覆盖大中城市的农产品销售网络。坚持外资、内资并重,深入实施外资嫁接工程,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联接紧、资源消耗低的农业项目。加大外引智力工作力度,大力引进高技术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积极引导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全面推进科技进村入户,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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