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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绍兴市现代农业提升工程的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绍兴市现代农业提升工程的意见
(绍政办发〔2008〕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部署,着力提升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绍兴市现代农业提升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了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文明和谐稳定,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小康”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但也应看到,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工业反哺农业机制尚未形成、投入不足,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足,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农民科技经营能力不强,经营零碎化,现代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加大等问题依然存在。
  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工作的主题,即“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市场化提升期、信息化发展期、工业化转型期、城市化加速期和国际化拓展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也正面临着深刻的变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趋势日益明显。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农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把“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做到粮食安全警钟长鸣,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使我市现代农业建设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二、目标要求
  到2010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175亿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现代农业建设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粮食生产长效机制更加完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粮食自给率稳定在50%左右;
  --特色产业优势更加显现,茶叶、蔬菜、水产(珍珠)、畜禽、花卉、干鲜果和竹木等农业主导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得到增强;
  --农业产业化水平更加提升,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与农民联结紧密的产业化主体,农产品现代物流框架基本建立,农产品的商品率提高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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