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实践机会、提升工作技能、疏通就业渠道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人事、教育部门和有关院校,有计划地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并落实好见习期间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助保障。
七、加强高校毕业生统一就业市场建设,完善网络服务平台
各地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
就业促进法》关于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规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完善统一规范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信息共享”的要求,尽快构建规范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要通过信息网络链接,整合优化现有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人才网、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络资源,实现各地各部门的就业信息共享,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平台。
八、加强和改进对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人事、教育、财政、公安部门要高度重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指定分管领导,明确部门分工责任,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工作联席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高校毕业生面对基层就业形势,及时化解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的主要难题,制定出台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对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力争实现我省高校毕业生面对基层就业比率明显提高和促进其稳定就业。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教育、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特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的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组织举办扎根基层就业和成功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典型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用榜样的力量引导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建功立业。宣传活动中,应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鼓励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大力营造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级教育、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面对基层就业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度,特别是要深入基层和高校毕业生家庭进行实地调研,重点了解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和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情况,指导基层经办结构有效开展工作,确保政策到位,服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