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级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和示范窗口的通报
(台政发〔200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创建活动,塑造了一批“环境优美、行为规范、办事高效、服务一流、群众满意”的示范性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市政府决定对路桥区人民政府办事中心、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温岭市人民政府办证中心等3个“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公安窗口、建设规划窗口、质量技术监督窗口等4个“示范窗口”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及办事窗口要以“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和“示范窗口”为榜样,扎实工作,大胆创新审批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三个台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