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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物价局电信资费备案通知(备案号:[2008]J001号)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物价局电信资费备案通知
(备案号:[2008]J001号 二ОО八年一月十四日)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广东联通开通尼泊尔方向193国际长途去话业务的备案申请》(联通粤市场字〔2008〕70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备案。你公司在电信资费具体实施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新资费执行前应在当地广播、电视、指定报刊等媒体上公告;

  二、应依照规定对电信业务实行明码标价;

  三、不得在未与电信用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收费项目和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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