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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调解决重特大项目问题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调解决重特大项目问题的通知
(莆政办〔2008〕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3月28日上午,我市召开2008年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袁书记、张市长在会上就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促进问题的尽快解决,明确责任,现将需协调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协办单位明确如下:

  一、工业类项目

  (一)LNG气电一体化项目

  1、站线工程

  (1)110KV线路第二回路路由选择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郑瑞锦

  协办单位:莆田电业局、城厢区政府、秀屿区政府、市LNG筹建办

  (2)LNG输气管线分输站、阀室用地报批,涉及的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作出说明问题,业主要求按照省重点办协调确定的,由沿途设区市政府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相关说明,保证金3万元/亩由业主出具承诺同意预留。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黄伟平

  协办单位:市府办、市LNG筹建办

  (3)确保LNG大道硬化在4月10日前投入使用问题

  责任单位:秀屿区政府,责任人:邱金财

  (4)秀屿村整体搬迁涉及的资金问题

  责任单位:秀屿区政府,责任人:雍文水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2、莆田燃气电厂

  (1)燃气电厂的10KV临时调试电源问题

  责任单位:莆田电业局,责任人:郑尚宾

  (2)500KV送出线路施工涉及的采石场、房屋拆迁问题

  责任单位:城厢区、仙游县政府、秀屿区,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仁川、林斌、邱金财、林仁淮

  协办单位:市安监局

  (3)500KV线路塔基建设涉及少量林木砍伐问题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薛国进

  (4)淡水引水工程备用水源问题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责任人:林天耀、张建华

  (5)LNG生活小区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郑瑞锦

  (二)LNG冷能产业项目

  1、LNG冷能空分项目

  (1)项目用地涉及排洪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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