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
(嘉政发(2008)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19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
  企业是市场体系和社会系统的重要构成单位。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自觉履行经济、社会保障、法律、道德、慈善等社会责任,已逐步成为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顺应世界经济社会发展潮流,塑造企业良好形象,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企业外部约束机制,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各项工作。

  二、正确把握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充分发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更新观念,加强引导,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增强广大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不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促进企业与社会共同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
  2.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引导企业积极履行对员工、消费者、客户、社会、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同时防止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名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充分发挥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价值实现的重要内容。二是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规模,分类指导,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推进意见;推动和督促企业履行法律义务等基本社会责任,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履行其他方面的社会责任。三是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根据本地和企业的实际,明确相应的工作重点;宣传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带动和舆论引导,不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四是社会参与、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各类中介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合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