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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嘉政发(200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7年,我市各地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切实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项指标位于全省先进水平。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南湖区政府等8个2007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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