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项目安排“四优先”原则。即优先安排市政府承诺的2008年办成的十件实事;优先安排国家和省上实施的民生项目;优先安排要求最迫切、实际最需要、群众最企盼的贫困乡镇、边远贫困山区、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民生项目;优先安排建设条件成熟,前期工作充分,投资合理,效果明显的民生项目。
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着眼长远,远近结合,分类指导,综合治理。
4、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群众自愿”原则。以改善民生为目的,政府引导,群众自愿。
5、坚持以中省投资为主体,地方投资为辅助,倡导自力更生建家园的原则。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在不加重群众负担的前提下,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建设美好家园。
6、坚持统筹规划,分布实施,协调指导的原则。认真贯彻中省政策,自觉结合地方实际,衔接现有各项规划,统筹做好民生总体规划,行业专项规划,分年实施,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
民生八大工程规划包括市、县区总体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年限为2008-2012年。
1、民生教育工程:规划项目个数,总投资(万元,下同)。
1.1:职业教育:规划项目个数,总投资。
1.1.1: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数,项目投资。
1.1.2: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项目数,项目投资。
1.1.3: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数,项目投资。
1.1.4: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数,项目投资。
1.1.5:职业教育师资基地建设项目数,项目投资。
1.2:基础教育:规划项目个数,总投资。
1.2.1:中小学校舍改造个数,改造面积(万平米),总投资(万元,下同)。
1.2.2:农村中小学生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个数,总投资。
1.2.3: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个数,总投资。
1.2.4: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个数,总投资。
1.2.5:普通高中建设项目个数,总投资。
1.2.6: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个数,总投资。
1.2.7: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个数,总投资。
1.2.8:城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个数,总投资。
1.3:贫困生资助项目,规划人数(万人),总投资(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