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品夺牌工作的意见


  (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导、鼓励企业增加技术研发资金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品牌产品的技术含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要优先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等产业,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采取优惠政策,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等领域所急需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创品夺牌提供智力支持。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创品夺牌的主体。积极倡导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信用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生产优质、高产、无公害农产品。鼓励、引导企业制定地方质量标准,强化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实施品牌经营战略,不断提升品牌竞争力。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取得名牌名标产品的企业和列入全州创品夺牌工作规划的企业,在工业发展、湘西地区开发、技改贷款贴息、西部促进发展、高新技术引导等资金上予以倾斜。对名牌名标产品,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同类产品时优先。对实施创品夺牌的项目,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给予“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把品牌产品列入重点保护目录,帮助企业开展打假行动。

  (六)名牌名标产品奖励政策。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当年获得地理标志产品、湖南著名商标、湖南名牌产品、国家级质量免检产品和国家“5A”级景区(点)及五星级宾馆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当年被国家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有机食品和国家“4A”级景区(点)及四星级宾馆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绿色食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当年获得州名牌产品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七)加强创品夺牌工作领导。州政府将创品夺牌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成立州创品夺牌工作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名牌产品申请认定、知名商标申报、农产品品牌申请认定、旅游品牌申报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设在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农业局、州旅游局、州科技局,负责名牌产品的培育申请认定、知名商标的培育申报、农产品品牌的培育申请认定、旅游品牌的培育申报、新品开发和技术攻关及技术进步等工作。各县市建立相应机构,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推动本县市创品夺牌工作的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创品夺牌工作。发改部门要把创品夺牌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名牌和名标企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质监部门要组织、指导县市、部门企业开展创名牌产品工作,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州名牌产品评审活动;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列入培育目录企业及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假冒商标和任意使用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指导、帮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列入培育目录的农产品创建品牌的指导,组织协调全州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推广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宏观管理,优化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品牌发展;商务部门要以创建品牌为突破口,加快培育新兴服务业品牌,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品牌,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品牌企业发展壮大;科技部门要指导企业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建设部门要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城乡规划要注重体现民族建筑特色;金融、税务、国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支持创品夺牌工作;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品牌评价、推荐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认证、咨询等中介组织和检验(测)、科研等技术机构要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提供科学、公正的社会中介服务,维护好我州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声誉。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重视品牌、培育品牌、发展品牌、支持品牌和使用品牌的良好氛围,全力推动创品牌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