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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通告》(2008年第2号)的通知--关于京珠北高速公路沿线有关城镇的旅业客房价格实行临时最高限价的通告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通告》(2008年第2号)的通知
(粤价〔2008〕66号 2008年1月31日)


  近期我省遭受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导致交通受阻,大量车辆和旅客滞留,个别地方个别商品及服务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上涨。为了保护滞留旅客的切身利益,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京珠北高速公路沿线有关城镇的旅业客房价格实行临时最高限价。从2月1日起,该路段沿线旅业客房价格一律不得高于本店今年1月23日的实际价格。

  我省遭受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以来,绝大多数经营者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政府的号召,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严格价格自律,积极组织商品购销,保证市场货源供应。全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社会秩序良好。但也有少数不法经营者乘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省物价局特别提醒广大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违者,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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