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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州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增强烟草产业发展后劲

  (一)加强基本烟田建设

  按照“政府领导、烟草主导、部门支持、烟农参与”的要求,统一规划,切实组织好2006年已审批项目的实施和2007年度计划衔接工作。按照省里统一规划,以整村推进方式,重点搞好98个烤烟生产专业村的烟水配套工程建设。将土壤改良技术(秸杆还田、绿肥压青、机械深耕等)项目列入烟叶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经烟草公司验收合格后,按40元/亩的标准补贴到农户。

  (二)搞好烟叶基地建设

  稳定发展省中烟工业公司基地,加强龙山县、永顺县替代进口烟叶基地建设和泸溪县出口烟叶基地建设。继续争取联办基地厂家的支持,不断提高烟叶质量与生产管理水平,提升湘西烟叶品牌实力,满足基地烟厂的原料需求。积极探索新的生产组织管理模式,鼓励和支持专业化、集约化、公司化、协会化生产,提高产业化组织程度。鼓励和支持以小连片、大集中整村推进的方式,每县建立一个1000亩左右的科技示范基地和工作示范窗口,扩大湘西烟叶对外影响。

  (三)加强烟叶生产队伍建设

  1、完善“一体化”队伍建设。强化烟办行政主体职责,要将乡镇党政一把手、烟站(点)主要负责人和达到300亩以上的烟农合作组织或专业村的负责人纳入“一体化”管理范畴,由烟草公司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实施过程考核与全年目标管理。

  2、强化技术队伍建设。对县烟草局实行单项目标责任制奖励管理;对县和站(点)烟草部门脱产抓烟人员,分合同计划执行情况、关键技术到位情况、办点示范落实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质量管理满意情况等五大内容进行工效、绩效挂钩考核与奖励。

  3、优化烟农队伍建设。在烤烟生产5000担以上的乡镇积极培育10-20亩的种烟大户;在烤烟生产300亩以上的村,积极支持组建烟农合作组织;鼓励老区烟农在本县异地开发新区;强化对烟农的技术培训、电脑户籍化管理与过程考核,引导烟农走职业化、诚信化、科技化生产之路。

  五、实施优惠政策,严格目标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做好发展烟叶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实优惠政策,支持烟叶生产。一是烟叶税继续实行单列,县市与乡镇烟叶税分成比例由各县市自行确定。二是防洪保安基金只在产烟县市一道环节征收。三是各县市可提取部分资金用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烟草公司支付给遭受自然灾害烟农的灾害损失凭有效凭据按实列入成本费用,并在税前扣除。四是烟叶植物检疫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在生产环节中征收,购销加工环节免于检疫。五是继续执行烟叶质量与市场管理奖励政策。根据省定政策,经省质检组抽查,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州、县市人民政府从每担上中等烟叶中提取5元作为奖励经费,由州烟草公司统一提取,汇缴至州烟办,再按比例进行安排,用于奖励烟叶生产收购和市场管理作出贡献的人员。六是烟厂和烟草公司对烟农的生产性投入和奖励进入生产成本核算,不计入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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