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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第三届温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第三届温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温政办机[200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第二届温州仲裁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由第二届温州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商有关部门提名,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同意,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三届温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徐纪平
副主任:黄纯诚 王靖高 于 伟 童平宇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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