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和“亳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和“亳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亳办〔2008〕9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高校:

  为表彰在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为当代青年树立光辉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发愤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创业、立志成才,积极投身到全民创业、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亳州的进程中去,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届“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和“亳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

  请你们按照《第四届“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和“亳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考察,精心选拔,圆满做好本届评选工作。

  附件:1、第四届“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和“亳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办法
  2、第四届“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亳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3、第四届“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亳州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登记表

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3日

  附件1:
第四届“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和“亳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亳州的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树立当代亳州杰出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并在全社会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培养更多适应新时期发展的新型人才。
  二、评选资格
  (一)年龄为18周岁(1990年5月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68年5月以后出生)的亳州青年。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广大青年中的最优秀分子。
  (三)积极投身我市全民创业、和谐亳州的建设实践,在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型。
  (四)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
  三、评选机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