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第九批花园式单位和2007年度城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温政办[200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城市绿化建设,城市公共绿地面积进一步增加,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经有关部门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温州医学院(茶山校区)等12家单位第九批“花园式单位”称号,温州市粮油储运公司等13家单位“2007年度城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开展绿化活动,加强养护,巩固成果。各地、各单位要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切实做好绿化美化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三个温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第九批花园式单位名单
2.2007年度城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第九批花园式单位名单
温州医学院(茶山校区)
浙江和丰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中学
瓯海区潘桥镇第一小学
中共瑞安市委党校
乐清市第三中学
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乐清收费所
平阳县实验中学
温州庄吉集团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平阳县萧振高级中学
苍南县宜山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