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千岛湖东南湖区旅游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杭交复〔2007〕50号)
淳安县交通局:
根据我局2007年10月23日在淳安县千岛湖镇主持召开的千岛湖东南湖区旅游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和专家组意见,现对千岛湖东南湖区旅游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 建设规模
根据《关于千岛湖新旅游码头扩建和东南湖区旅游码头建设的专题会议纪要》[淳政阅(2006)38号]精神、客流量预测及自然条件实际情况,同意本工程建设游船泊位58个、游艇泊位20个、码头驳岸长度626米(96.7米高程时)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二、 总平面布置
1、同意总平布置原则。
2、码头布置。根据项目所在地地形条件、周边用地、进出通道、取土和设计的代表船型等方面条件及库区水流比较平稳的特点,同意码头采用沿地形顺岸布置,船舶采用顶靠设计。要求码头前方水域范围、水深能满足船舶停泊和进出的需要。码头驳岸布置同意采用推荐方案。
3、陆域布置。原则同意陆域布置方案的基本思路,要求在陆域及配套设施设计时结合地形、使用功能、人流组织、建筑风格、周边景观等进行优化。其建设规模应当控制在工可批复的范围内。
三、水工建筑物
1、码头结构型式。原则同意台阶式结构方案。
2、设计水位。根据库区多年水位实际资料分析和有关运行、管理规定,原则同意设计最高通航水位108米、最低通航水位93米、常水位100米左右。
3、码头高程。根据地形、库区水位运行和船舶停靠码头情况,同意码头共分为四级,高程分别为108.1米、106.6米、103米、96.7米。
4、码头前沿设计及高程。原则同意码头最前沿结构顶面高程为96.7米,结构物以下填方按1:1.5的坡率放坡至原地面线,基础采用填筑钢筋石龙与抛石。挖方按1:1.6的坡率挖至93米高程。要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水下地形做进一步核实,以优化设计,增强工程实施的安全与稳定。
四、陆域形成
本项目原地貌为山地,上面覆盖层为林地。根据淳安县规划确定的本项目用地红线,项目用地的20%左右利用城中湖南路建设时平整的场地,其余用地为山地和库区边缘,通过平整和填筑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