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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温政发〔2008〕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按照“平安温州”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根据《温州市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经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评定平阳县、龙湾区、苍南县、文成县、洞头县人民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考核等级为优秀,永嘉县、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人民政府的考核等级为良好,并对以上考核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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