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温州市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08〕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08年温州市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2008年温州市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以及省质监局《关于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2007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内容、扩大范围、突出重点、巩固成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品牌强市”战略,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通过对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全面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市产品总体质量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坚持“堵疏结合”、“打扶并举”、“宽严相济”和“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格监管与引导自律相结合,深入开展各项整治工作。
(一)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要持续加强监管,不断巩固去年以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对通过整治已经解决的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的婴幼儿奶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灭菌乳、巴士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无证生产问题,要防止其反弹;对通过整治或开展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其他重点工业产品行业,不出现明显的质量水平回落;企业生产条件基本保持稳定,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其中企业产品质量检验能力要基本符合相关规定。
同时,各县(市、区)要在本辖区内确定一批重点产品行业,进一步明确监管目标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持续开展质量监管工作。核心是要不断改进传统的质量监管手段,并因地制宜地探索建立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实施质量监管的新机制和新举措,真正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二个链条、二个体系和一个网络”(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