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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区域卫生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2)功能与任务。农村公共卫生管理所受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所辖乡镇的卫生行政、卫生监督、预防保健、医政中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管理监督职能;乡镇卫生院(含分院)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承担本乡镇预防保健、预防接种、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上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具体工作,指导村卫生室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预防与控制、孕产妇保健管理等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以公共卫生为主的服务。

  (三)妇幼保健服务体系

  1、机构设置与布局。妇幼保健服务体系由州、县市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组织、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各类医院预防保健科和村卫生室组成。

  全州共设置9所妇幼保健院(所),即州妇幼保健院和8县市各1所妇幼保健院(所),条件成熟的县市妇幼保健所要向妇幼保健院发展,扩大临床和保健服务项目,促进保健工作的发展。

  2、功能与任务。孕产妇管理、高危孕产妇筛查及管理,孕产妇死亡调查、评审、上报;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新生儿疾病筛查;托幼机构卫生管理;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负责辖区内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健康教育和咨询,管理和组织落实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结合临床开展妇幼保健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组织、医院预防保健科人员开展妇幼保健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为主的服务。

  医院预防保健科、社区卫生组织、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村卫生室负责面向社会、面向家庭和病人开展妇幼保健宣传教育、技术指导和预防接种等具体工作。

  (四)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1、机构设置与布局。全州共设置9个卫生监督机构,即州卫生监督所和8县市各1所卫生监督所。县市卫生监督机构在农村中心集镇可派驻卫生监督员。

  2、功能与任务:承担公共卫生、传染病、母婴保健、医疗执业、血液安全等监督执法职能。县市派驻乡镇的卫生监督员协助上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乡镇的上述卫生监督管理职能。

  (五)采供血服务体系

  1、机构设置与布局。全州设置采供血机构1个,即州中心血站。根据我州的采供血需要和地理因素,设置1个中心血库,即龙山县中心血库。

  2、功能与任务:州中心血站负责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采集、供应和调配本辖区血源,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大力推行成份输血,提高血液质量,规范输血程序,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指导下级血库临床供血工作。龙山中心血库负责龙山县人民医院和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供应工作。

  (六)医学教育、科研服务体系

  1、机构设置与布局调整。设置高等医学教育机构1所,即吉首大学医学院;将龙山县、花垣县、凤凰县3所县属卫校成建制改为3所卫生职业培训中心,其余5县市卫校改为卫生职业培训工作站,挂靠县市卫生局;设置1所民族医药研究机构,即州民族医药研究所。

  2、功能与任务。吉首大学医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专科教育为辅,开展全科医师培训,逐步建成多层次、多学科、有特色、有知名度的现代高等医学院校,其办学规模、教职员工配置由吉首大学根据需要自行设定。龙山县、花垣县、凤凰县卫生职业培训中心主要承担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个体医生的继续医学教育任务。其中,龙山卫生职业培训中心负责龙山、永顺两县的培训工作,花垣卫生职业培训中心负责花垣、保靖、古丈三县的培训工作,凤凰卫生职业培训中心负责凤凰、泸溪、吉首三县市的培训工作。其余5县市卫生职业培训工作站协助上级和卫生职业培训中心开展工作,主要承担本辖区内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个体医生的继续医学教育的日常工作。

  四、卫生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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