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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
(温政办〔2008〕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自2003年全省开展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主要内容的千库保安工程建设以来,我市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投入资金2.25 亿元,完成99座千库保安工程建设任务,在建工程23座。通过千库保安工程建设,恢复和新增库容5920万立方米,直接保护人口45.15万人,在防洪、供水、灌溉、发电等方面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1亿元。

  今后几年,我市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仍然非常繁重。按照“二年基本完成、第三年扫尾”的目标要求,现将我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2008-2009年计划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病险水库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今年1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3年内完成所有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省里提出要用2年时间率先完成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目前我市病险水库山塘数量还较多,各地一定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二、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全面完成我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

  水库是公共水利基础设施。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市里将继续执行《温州市千库保安工程建设奖励办法》和《温州市千库保安工程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等政策。各县(市、区)也要继续加大对千库保安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资金的需要,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以发电供水为主的水库,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充分发挥水库业主投资主体作用,落实资金并按期完成除险加固任务。

  三、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确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思想,严格执行质量保证体系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工程建设指挥部(业主)要把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程序关,包括设计咨询单位的选择、招投标管理、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等;设计单位要提高服务质量,解决好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监理单位和现场监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现场监管,协助施工单位研究各施工关键节点、关键工序和关键技术,整理工程建设资料,组织好各工程建设阶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施工单位要切实配强力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环节都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把质量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发改部门要加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其他前期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优先安排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尤其要提前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以保证项目前期工作需要;公安部门要继续做好炸药审批服务工作,保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国土资源及林业部门要继续做好土地和林地审批服务工作,帮助工程指挥部做好政策处理工作;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及安全的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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