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险情的抢险工作,对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水利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对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市信息办负责确保指挥部与各应急工作组的通讯畅通,确保市地震监测台网数据传输线路畅通。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监测地质灾害险情,组织地质灾害评估。
市房管局负责危房鉴定等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校学生安全转移,震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校舍恢复重建,对学生进行防震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受灾地区所在县(市、区)政府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灾区政府做好灾民转移安置,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根据灾情迅速调整或增设简易居住场所;组织开展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活动;发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会同地震部门做好灾情的查灾、核灾、报灾工作。
5.医疗防疫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医疗急救队伍进入震区,迅速在安全地带建立临时救治点,全力救治伤员;及时提供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加强对进入震区的饮用水、食品及环境污染的检测,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安全局等参加。主要职责: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震区交通畅通,必要时对通往震区的主要交通干线、码头等实行交通管制。
7.物资保障组。由市经贸委牵头,市粮食局、温州海关等参加。主要职责:保障震区物资供应,优先保证灾民粮食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紧急调用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和有关器械设备。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市金融办、市人行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市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向上级争取紧急救灾资金;开展震区保险和理赔工作。
9.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信访局、市地震局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报道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按规定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接受国内外媒体有关震情、灾情的询问,宣传抗震减灾应急常识。震情、灾情的宣传报道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预测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