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任务。
2008年12月底前,在全市新建10000个视频监控点,新增100个全年保持“零发案”小区,新建119个符合标准的治安岗亭,新组建105支群防群治的专职巡防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县为主、部门负责原则。以各县(市、区)政府为工程投入、建设、管理责任主体,由公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发改、国土资源、规划、建设、财政、房管、综治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密切配合。
2.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在市区、城郊结合部、金融网点、车站、码头、专业市场周边等“两抢”案件多发区域率先启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城镇街面道路、新建城市社区、城市老社区及“城中村”的治安防控和平安创建经验。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把人、财、物集中到防控措施建设较薄弱的重点地区和部位,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各地党委、政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民安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长效机制;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点上突破、面上推开、以点带面、整体联动的工作方法,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分步组织实施,逐项落实措施,整体推进。
4.坚持发动群众、专群结合原则。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同时逐步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和能力,不断压缩犯罪活动的空间。全面整合群防群治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中的作用。尤其在推进“平安村居”和封闭式小区创建活动中,各地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党支部的工作优势,并加以引导,积极支持,推进村居、社区防控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科技治安防控。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分级建设”和“租用为主、自主装网建设为辅”的建设模式,在全市党政机关、交通路口、广场公园、重点部位、公众聚集场所、治安复杂场所等地段,2008年新建10000个视频监控点,并与已建的治安动态视频监控、交警路面监控、分散的社会监控等不同来源、不同格式、不同控制方式视频监控相融合,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和统一协调的动态视频指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