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关于开展民安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温政办〔2008〕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关于开展民安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五日
关于开展民安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公安局、市综治办)
根据《市委市政府2008年重要工作责任制》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平安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办〔2008〕9号)及《关于开展反“两抢一盗”人民战争的意见》(温委办发〔2008〕65号)要求,现就开展以社会治安防控为内容的民安工程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目标。
立足我市社会治安实际,充分整合各类治安资源,大力推进民安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社区、街面和重点部位治安防控,努力构筑专群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和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立体防控大格局,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多发势头,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稳步上升。
(二)具体目标。
1.人防形成网络。各类治安保卫力量得到有效整合,基层巡防队伍不断健全,日常巡防工作更加规范,人防更加到位。
2.物防更加完善。重点部位、重点单位、重点物品的物防措施更加有力,人民群众的日常物防意识得到加强。
3.技防覆盖时空。各项技防措施能得以有效推广应用,特别是街面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得到有力推进,对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防控力度明显加强。
(三)工作重点。
1.街面防控。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大对街面社会治安防控的投入,积极推进街面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日常巡逻防范力度,坚决遏制“两抢一盗”等多发性刑事犯罪活动,有效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2.小区防范。整合小区治安防范队伍,发动群众参与,加大封闭式小区的创建力度,继续推进“零发案”小区竞赛活动,提升小区居民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