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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一是要按照《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消防工作的通知》(浙交综治办〔2007〕9号)要求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在本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普查整治,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凡不符合有关标准的或存在火灾隐患的,将依法进行关闭,并进行整治。同时,各级、各部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要分类制定整治对策,严格落实整顿措施,坚决查处各类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加强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二是要对各自的重点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各级领导、安保干部要在节前、节后深入一线搞好自身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现金票证、贵重物品、重要资料、锅炉压力容器、机动车辆的检查管理,认真落实好防盗、保密工作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同时,要严格内部车辆的使用管理,所有公车除担负值班任务的除外,一律按规定停放在本单位,做到车辆入库上锁并开启防盗报警器。三是要教育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禁止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认真做好内部职工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发生群体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五、加强值班,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元旦、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明确措施,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要健全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持信息畅通。要根据“两节”前后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质和抢险装备。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质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对瞒报事故或对发生事故处置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做到居安思危,严阵以待,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反应迅速、灵敏、高效。

  各单位元旦及春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和电话请分别于12月31日和2008年1月31日前以内网邮件形式报局安保处(联系人:刘春文,电话:85460121)。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及节日安全工作情况,请于2008年2月12日(年初六)下午5时前报局安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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