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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做好2007年局管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报告及述职述廉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做好2007年局管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报告及述职述廉工作的通知
(杭交党委〔2007〕43号)


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意见》(浙纪〔2003〕46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市纪发〔2004〕7号)以及《市交通局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杭交党办〔2004〕13号)等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现就做好2007年局管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报告及述职述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省市委有关条例、规定、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要求,认真做好述职述廉工作。通过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德才表现情况,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认真解决有关问题,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二、主要内容

  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意见》(浙组[2000]58号)为基本依据,同时要把开展“作风建设年”以及“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活动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其中,述职要重点围绕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主要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所取得绩效以及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等。

  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局管领导干部廉政保证金制度实施情况考核内容见有关规定,考核工作由局纪检组牵头同时进行。

  三、方法步骤

  由局党委派出考评组,吴德宝、韩勇同志任组长,局组织处、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具体实施,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配合实施。参加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各局管领导干部,其中任职不满半年的和非领导职务人员,只作个人总结,不作大会报告和测评。具体时间及要求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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