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十三)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全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循环经济“551行动计划”、工业循环经济“2211”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海洋牧场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着重抓好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和企业的循环经济工作,以企业、产业之间循环链为主要途径,减量、循环高效利用资源,创建各具特色的循环型区域、园区(块状经济)和企业。2010年前,全面推进通过国家设立审核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与建设。深入推进乐清湾循环经济示范区和鹿城区废旧家电处理回收试点工作。有关部门要在2008年6月前,制定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工业循环经济“2211”示范工程、农业循环经济、海洋牧场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近期实施工作方案。

  (十四)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按照温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一五”规划,加强建设项目节水审查,强制推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编制温州节水型器具名录,开展海水利用,积极引导、鼓励工业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创建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企业,积极推广节水型农业发展模式。争取到2010年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建成5个节水型灌区示范点,完成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任务,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降低到16%以下。

  (十五)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市医疗废物环境监控体系和工业废物预处理基地建设。大力推行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0%。建设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示范基地项目,到2009年底,全市建筑新型墙材使用量占墙体面积的90%以上,散装水泥使用率达80%以上,预拌砼使用率达90%以上,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使用率达30%。新建建筑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施工许可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十六)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发电、热电、电镀、医药、化工、造纸、印染、皮革等行业和工业园区内高资源消耗、高污染企业必须推行清洁生产。巩固106家企业清洁生产强制审核通过成果,开展产业园区、集聚基地和上下游企业的清洁生产示范,每年启动50余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制定具体目标和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研究完善有利于推动清洁生产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的管理,提升清洁生产审核质量。

  五、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

  (十七)加强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应用。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和产业化项目可分别列入市科技计划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化项目计划。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节能减排技术与管理经验。组织对共性、关键节能减排技术攻关,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产业化进程。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