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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试点品种。种植业保险选择种植面广、对促进“三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养殖业保险选择饲养量大、对保障人民生活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的养殖品种,包括:能繁母猪、奶牛。
  鼓励各地根据我省农业产业政策、当地农业生产特色以及本地财力状况,自主选择上述品种以外的其他种植业、养殖业品种开展保险试点。
  (二)保险责任。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包括:
  1.重大病害。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病、日本血吸虫病。
  2.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
  3.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强制捕杀。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捕杀时,经办保险机构应赔偿投保户保险金额与政府支付捕杀补贴的差额部分。
  (三)保险金额。补贴险种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确定保障水平,以保障投保户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
  确定种植业保险金额的依据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暂定水稻300元/亩、小麦260元/亩、玉米240元/亩、油菜260元/亩、棉花300元/亩。确定养殖业保险金额的依据为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成本和饲养成本),暂定能繁母猪1000元/头、奶牛最高不超过6000元/头。
  试点地区自行提高保险金额水平而增加的补贴,由当地自行负担。
  (四)保险费率。根据我省相关品种的多年平均损失率,并参照其他试点省份的基本水平,暂定试点期间各品种保险费率分别为:水稻5%、小麦4%、玉米5%、油菜4%、棉花5%、能繁母猪6%、奶牛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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