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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8年合肥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加强基础工作,创新管理理念,实现经建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强化财政基础工作,建立动态数据库。一是按部门收集整理预算拨款申请书,并将拨款附件随预算拨款申请书于年底装订成册。二是按所联系单位预算执行的特点分别建立各自动态电子数据库,并根据年度预算和执行情况及时登记数据。三是对追加调整指标进行汇总收集装订,实现支出管理数据的全面动态管理。

  (二)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市级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按照《合肥市市级公益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办[2008]2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基建项目超概现象产生。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文件有关规定落实竣工财务决算,下达财务决算批复。二是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市重点局施工现场管理费使用办法》,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费支出范围及标准,细化支出管理。三是加强规划编制专项经费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规范、有效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经费管理。五是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进一步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严格实行项目经费限时支出,提高专项资金的时效性。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责任,落实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与均衡性。

  (四)强化财务决算审查,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拟订经济建设处2007年度财政财务决算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按计划完成所联系单位决算审查,下达决算批复。针对财务决算审查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为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提供依据,实现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审查有机衔接。

  六、配合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市政园林管养市场化

  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支持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等方面的新举措,合理划分市区两级城市建设与管理的事权,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按照财政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调整市区财政管理体制,保证各区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资金需求。二是推进市政园林养护“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养分开”,实行市场化操作,并加强考核监督。三是规范市政设施大修、园林工程建设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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