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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8年合肥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以小城镇建设为切入点,加快新农村示范镇建设。加强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结合,通过重点扶持示范镇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统筹效益,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

  三、着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一是根据2007年确定生产性服务业、大中型批发市场、新型信息服务业等五个重点扶持方面,严格按照我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审核拨付项目资金。二是制订2008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重点支持仓储、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完善配套政策,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大重点污染源治理,支持节能减排。一是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城市重点河流污染治理、重点企业污染治理以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二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选定年度污染治理资金支持项目。对于计划支持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三是加大对重污染企业环保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重点企业废水废气综合利用,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四是加大对新型墙材生产、建筑节能、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等项目的资金支持和投入,提高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使用效率。

  四、坚持服务民生,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积极实施“村村通水泥路”和“乡乡通油路”工程。一是认真落实2007年市政府10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督促三县从土地出让金中切块落实配套资金。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三县提前实施计划范围内“村村通”道路项目,市财政提前补助资金。三是定期对三县“村村通”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进行督查。

  (二)推进危旧小区整治,加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旧小区综合整治,逐步改善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二是积极支持安纺一、三、四村特困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三是加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积极支持廉租住房的建设。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及时配合做好廉租房租金补贴发放工作。

  (三)做好市级粮储备资金拨付和中央、省各项补贴资金兑现工作。及时审核拨付市级储备粮补贴资金拨付工作,稳定粮食价格,保证市场供应。积极落实粮食综合直补政策,完善农民补贴网信息统计,做好中央、省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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