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安全体系,强化责任意识。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地方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食品安全状况,制订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责任制度和自律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诚信度,积极履行和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三)依靠科技进步,建立检测体系。
食品安全监督机构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强化肉制品、豆制品、蔬菜、水果等监测工作。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测设备和仪器,培训检测人员,改善办公条件,确保食品安全监督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四)突出治理重点,加大投入力度。
继续突出农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下移监管重心,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监管,追根溯源,有的放矢地开展对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依法加大对老百姓最关心、最现实、社会危害严重的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对所提出的规划项目均应结合实际,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提供资金保障,支持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保证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五)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遵循“明确目标,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动态管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制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并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促使我市食品安全水平逐年提高。按照本规划要求逐项落实各类食品安全建设具体项目,建立项目建设责任制,确保规划内容落到实处。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每年有重点地开展若干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集中治理,逐步达到食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目的。
(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相关行业协会、学会、中介组织在诚信建设、行业自律以及推进食品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组建各种食品安全专业性组织,充分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加强食品安全正面报道,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引导公众消费选择,鼓励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为政府监管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公众参与的市场流通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领域政府与消费者的沟通机制。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