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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临安市颊浙线延伸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

  2、第二、三部分: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核减6,247元。
  四、持证情况
  本工可估算编制人为临安市交通设计所任鹏高级工程师,具有浙江省造价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号为公路01156号。
  五、审查结果
  经审查,临安市颊浙线延伸段工程工可估算核定金额为:6,285,19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3,459,414元,设备与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06,823元,工程预备费用为518,961元)。
  详细工可估算核定结果见附表3、4《临安市颊浙线延伸段工程工可估算、初设概算核定表》。

杭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八年一月十日

  附2
临安市颊浙线延伸段改建工程
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意见

  根据交通部、浙江省交通厅、杭州市交通局的有关造价计价管理规定,受杭州市交通局委托,杭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对临安市颊浙线延伸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颊浙线延伸段公路改建工程的起点,位于浙江省临安市颊口至浙基田县道公路的终点--浙川村,颊浙线的起点与02 省道相接,与杭徽高速公路清凉峰互通相邻300米;颊浙线延伸段公路改建工程的终点,位于安徽省绩溪县伏岭镇永来村,与安徽省发改委批准建设的绩溪百丈岩至永来公路终点相接。颊浙线延伸段公路改建工程,设计路线全长1.07公里,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全线路基宽度为7.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
  二、审查依据
  1、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定额》、《公路工程概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补充规定》(交公路发[2005]230文件)及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补充规定等。
  2、临安市交通设计所编制的《临安市颊浙线延伸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数据文件。
  3、临安市交通局[2007]172号《关于要求对颊浙线延伸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的请示》。
  三、审查意见
  本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合法、有效,符合现行规定;编制深度基本符合要求,编制范围及具体内容与批准范围及内容基本一致;编制采用的计价依据符合现行交通部和浙江省内有关规定要求,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基本按规定计列;工程数量取用基本符合图纸要求,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总体情况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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