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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五、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阶段安排

  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贯穿全年。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市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不同教育对象和自身工作实际,在活动时间和阶段安排上作适当调整。

  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深化学习阶段(2月-3月底)。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并重点围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在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再掀学习宣传新热潮。

  第二阶段:谋划思路、推进落实阶段(4月初-10月底)。主要任务是在前一阶段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省、市委和市交通局的重大工作部署,突出“六个结合”的重点内容,坚持创业创新,立足真抓实干,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制定举措,并梳理出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落实责任、排定进度、全力推进,切实把各项创业创新、加快发展的新举措落到实处,着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在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实践中取得新成效、再创新业绩。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巩固成果阶段(11月初-12月底)。主要任务是搞好全年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树立并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并把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六、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这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活动,由党委(党支部)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领导班子要分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加强对活动的具体领导和指导,市局将建立“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副书记吴德宝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韩勇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王一川任办公室主任。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党组织要根据局党委和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指导、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指导、督查和落实。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和指导责任。同时,从各自实际出发,根据市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全面安排,制定实施意见,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工作制度,加强指导协调,抓好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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