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杭交党委〔2008〕4号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为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引向深入,全面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发展战略,加快我市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步伐。2008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杭州交通系统将以该项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快交通建设,努力实现杭州交通第二个历史性跨越,经局党委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及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业务、队伍两手抓,夯实杭州交通实现第二个跨越的基础为主题,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目的,围绕推进我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和我市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发展战略及交通系统新一轮历史性跨越任务的贯彻落实,引导和动员全市交通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走具有杭州交通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创业创新之路,创造性地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杭州交通发展各个方面,为实现杭州交通从基本适应到适度超前的第二个历史性跨越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高度。进一步把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上来,统一到省、市委的重大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确立科学理念,明确奋斗目标,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实干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推动思想的再解放,理念的再创新,认识的再提高。
2、在推进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及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交通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实践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