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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统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意见


  区劳动保障局(章)        局领导:       科室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三:
  南京市政府培训补贴标准及市区县资金配比表

┌────────┬─────┬────────────────┬────┬───────────────────┬─────────────┐
│        │ 职业指导 │     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        创业培训        │   市︰区县资金配比   │
│        │  培训  │                │ 鉴定 │                   │             │
│        ├─────┼────┬───┬───┬───┤    ├──────┬──────┬─────┤             │
│        │ 100元/人 │ 上岗类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  GYB   │  SYB   │  IYB  │             │
│        │     │2.5元/课│3元/课│4元/课│5元/课│    │  24课时  │ 240课时  │70课时430 │             │
│        │     │  时  │ 时 │ 时 │ 时 │    │ 150元/人 │ 1000元/人 │ 元/人  │             │
├────────┼─────┼────┴───┴───┴───┼────┼──────┴──────┴─────┼─────────────┤
│  城镇下岗  │  100%  │    100%(分段70%、30%)    │ 100% │     100%(分段70%、30%)     │   市:区为75%:25%   │
│  失业人员  │     │                │    │                   │             │
├────────┼─────┼────────────────┼────┼───────────────────┤             │
│  新生劳动力  │     │    50%(一次性拨付)     │ 50%  │     50%(分段70%、30%)      │             │
├────────┼─────┼────────────────┼────┼───────────────────┼─────────────┤
│ 农村转移劳动力 │     │    60%(一次性拨付)     │ 60%  │     60%(分段70%、30%)      │(上岗类)一区两县市级按10│
│        │     │                │    │                   │0元/人;其他区市级按60元/ │
│        │     │                │    │                   │人。           │
│        │     │                │    │                   │(等级类)一区两县市:区比 │
│        │     │                │    │                   │例为40%:20%;其他区市:区比│
│        │     │                │    │                   │例为30%:30%        │
│        │     │                │    │                   │(创业培训)一区两县市:区 │
│        │     │                │    │                   │比例为50%:10%;其他区市:区│
│        │     │                │    │                   │比例为40%:20%       │
├────────┼─────┼────────────────┼────┼───────────────────┼─────────────┤
│ 城乡困难家庭 │     │   城镇:100%(一次性拨付)   │ 100% │    城镇:100%(分段70%、30%)    │原十城区城镇       │
│   劳动力   │     │  农村:原基础上给予适当倾斜  │    │   农村:在原基础上给予适当倾斜   │市:区为7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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