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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大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红岗区:负责完成义务植树21.7915万株,建设绿地42公顷。组织区辖各单位、大企业开展绿化建设。组织辖区企业完成铁人大道绿化完善工作;重点实施萨大路两侧(南三路-采油四厂一矿)绿带建设;开展铁人园区绿化工程;启动红岗城防林绿带建设工程。
  (六)大同区:负责完成义务植树6.904万株,建设绿地18公顷。组织区辖各单位、大企业开展绿化建设。重点实施大同区行政服务中心环境绿化、大同园林公园绿化、新建居住区绿化建设。
  (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完成义务植树7.3万株,建设绿地20公顷。开展世纪大道与湖滨大街节点绿化,重点实施高新区快速路、生态科技区1号路等道路绿带建设。
  (八)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负责完成义务植树97.5万株。继续实施油田区域生态廊带绿化建设工程;结合还油还绿完成铁路沿线(萨环东路桥-庆虹桥)绿化建设任务;组织完成中三路4处节点园林景观建设(西一路、友谊大街、地窨子、东二路等道路交叉口处)。完成主城区铁路沿线及东干线立交桥、东环路立交桥周边环境绿化建设;组织开展创业大道、铁人大道绿化建设;组织开展西城区各街路细部完善绿化工程;完成登峰小区、银浪新城小区绿化建设。
  (九)大庆石化分公司:负责完成义务植树11.5万株。重点实施龙凤石化防护林(龙永路-龙凤湿地入口)绿化工程;完成化祥路道路绿化建设;开展兴化二小区居住区绿化完善工作。
  (十)四县县城植树5.6万株。组织开展县城绿化美化建设。肇州县完成植树1.2万株;肇源县完成植树1.5万株;杜蒙县完成植树1.6万株;林甸县完成植树1.3万株。
  六、保证措施
  市城管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全年目标考核之中,并加大考核督办力度。
  (一)各级政府、中直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需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一是通过开展全民植树日(周、月)、植纪念树(林)、爱树护绿、认建认养、爱我家园等活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二是组织好辖区及所属各单位积极开展绿化建设,实施政企联手、企企联合共建美丽家园;三是做好绿地内小开荒清理、违建拆除以及绿化检查指导、督办验收等各项工作,保证辖区各单位的植树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加强园林绿地保护和养护工作,提高园林绿化水平,保护绿化成果。
  (二)积极组织督办、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在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组织开展绿化大检查,对各单位绿化完成情况、植树成活率、绿地养护达标情况、绿化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加大考核督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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